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以下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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