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占复试成绩20%。
(1)在同一批次复试情况下,一志愿报考本专业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一起排名,按录取成绩依次录取。
(2)校外调剂考生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3)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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