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2019年报考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政审表.docx
附件2:2019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doc
2019年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