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有技能特长者,如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按等级另外赋分,高不得超过20分。
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特别提醒:
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2019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