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考点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照相—领表—交表
(一)考点资格审查
本报考点接受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已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且网上成功缴费;
2.网报时已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为4206;
3.符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7)25号]、《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以及《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点须知》对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规定,生源范围及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孝感、咸宁地区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武汉市、孝感、咸宁地区高校的本人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市、孝感、咸宁地区往届生提供本人武汉市、孝感、咸宁地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地区的往届生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武汉市、孝感、咸宁地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
(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我校及外省招生单位的法律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湖北省内高校的本人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户口往届生提供本人湖北省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户口往届生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湖北省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湖北省内高校的本人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户口往届生提供本人湖北省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户口往届生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湖北省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
符合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考生,现场领取“现场确认号码牌”一个。本人在号码牌上认真填写本人报名号、姓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的本科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往届毕业生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8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2017年6月份毕业的生,学历审核未通过的,须出具当地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报考。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因证书已存档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部门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等同原件使用。
6.持国外学历,学历审核未通过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的国外高校在读本科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报考。
(三)照相
考生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进行照相,考生要保持衣着整洁,好穿浅色衣服,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
(四)领表
领取现场打印出来的2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面印有《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
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十九条的明文规定: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交表
交回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至报考点。考生留存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
重要提示:考生本人未到现场完点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照相并交表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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