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
(1)复试后同一专业考生排队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可在相近专业调剂录取,由学院确定调剂录取规则,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
(2)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3)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录取
非全日制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所有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流程。
4.导师确定
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