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25日前,研究生向辅导员提交《辽宁师范大学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自行下载打印),并附相关证明。各学院(中心)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等不少于5人的评选小组对所有申请者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定受助学生和受助金额。6月6日将获批者的申请表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报研究生工作部。
2.学校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贫困助学金评选评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