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一)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单位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应坚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复试单位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单位在复试考查时应组织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等方式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设定本单位体检要求。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培养单位按照校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本单位复试命题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考核等内容,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实践能力测试。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