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于每年9月进行。
(二)由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评定,获奖学生填写信息表。
(三)学生处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报学院领导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并予以公布。
(四)新生奖学金不能重复享受,按奖项中高金额奖励。
(五) 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提出申诉。
2017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评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