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培养方案。
2、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必须修读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3、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本专业或参加训练的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相同录取批次类别的相近专业学习;不符合在校继续学习条件的停飞学生予以退学。
4、飞行技术(驾驶方向,提前批本科)和飞行技术(安全方向,提前批本科):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飞行技术(驾驶方向,提前批本科)的学生,经有关航空公司或航校综合测试合格,到有关航校进行飞行训练;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飞行技术(安全方向,提前批本科)的学生,经有关航空公司综合测试合格,到有关培训机构进行《航空安全员执照》、《乘务员执照》培训和带飞实习,为将来到航空公司从事安全员兼乘务员取得相关资质。
5、飞行技术(通航方向,本科)、定翼机驾驶技术和直升机驾驶技术(通航,专科):采用“2.5+1.5”(本科)、“2+1”(专科)培养模式,学生前2.5年(本科)、2年(专科)在滨州学院飞行学院学习航空理论专业知识。全部考试合格并通过公司面试后,到航校进行1年左右的私商等地面理论课程学习和飞行训练,训练合格后获得相应商用飞行驾驶员执照和证书。
6、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017年滨州学院山东省飞行学生学习、训练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