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理论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合格(48分以上),政治理论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180分为合格。正常批报考的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复试成绩”。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210﹪。
3.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