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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总则

2016年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19:45:00 解决时间:2018-05-24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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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由江西中医药大学申办,与江中制药集团共同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江西省13所独立学院中唯一一所本科医药类院校,同时也是全国医药类独立学院中唯一一所获批建设附属医院的高校。2015年,学院凭借着鲜明的办学特色及扎实的办学实力,被列为江西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十所试点院校之一。

第三条学院座落在江西省省会南昌市,总占地面积606.77亩,其中湾里新校区占地面积470.77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建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教学实验大楼,具备了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配套完整的基础设施。

第四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日常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学院在录取期间成立监察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统招计划。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的本科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学院参考各省市近三年的生源及就业情况安排招生专业计划,2016年面向全国招收医药类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录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我院在江西省招生代码为8311。招录专业有: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市场营销、保险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和制药工程十一个本科专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24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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