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技工院校在现有常设专业范围内与无锡本市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并签订校企合作培训协议。对面向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外来农村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无锡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锡财社〔2012〕37号)有关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
2015年无锡市技工院校社会培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