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4.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5分。
5.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5分。
6.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获得多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按高奖项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安徽科技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2015年安徽科技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