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音乐制作专业从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从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分按“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
计算机音乐制作专业综合分=文化考试总成绩×0.3+专业省统考成绩×2×0.7,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综合分=文化考试总成绩×0.4+专业省统考成绩×2×0.6。
2014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需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