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
报送材料工作要求
材料名称 | 负责人 |
1.考生个人申请表 | 考生、升学班班主任 |
2.校长推荐信 | 13级班主任写好交升学班主任 |
3.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 教务人员 |
4.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 考生 |
5.考生2013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 | 教务人员 |
6.获奖材料复印件 | 考生 |
7.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 | 13级班主任填写交教务人员 |
8.免专业技能考试证明材料 | 考生 |
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教务人员(东区:庞文强老师,南区:刘春萍老师)协助指导各升学班班主任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加盖学校公章。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不能逾期寄,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