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专(阜新校区)
招生就业处工作计划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一、指导思想:
根据校党、政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我校整体发展规划与工作实际,按照省教育厅与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要求,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指导思想。做好招生、升学、就业和创业指导、毕业生就业等各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招生工作
1、编制2014年我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及与招生相关的有关文件和材料(3-4月份);
2、制订我校2014年招生宣传工作计划,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招生工作与计划落到实处(3-5月份);
3、根据我校上报的2014年招生计划草案,积极的与省教育厅计划部门联系与合作,并主动的与有关省份的招生计划部门联系与沟通,落实好2014年省内外招生计划与指标。并通过网络平台完生计划的报送(3-5月);
4、及时的与相关市的招考办联系和协调,做好省内招收初中起点学生的加试与面试工作,并将加试与面试结果报送到有关市招考办(3-5月份);
5、做好2014年中考、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提前检测和维护好招生远程录取平台及信息系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7-9月份);
6、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下达的招生计划与工作要求,组织和落实2014年辽宁省“小教师资升本“与”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考试的报名、建档、体检、文化科考试、技能科考试等各项工作(4-5月份);
7、做好2014年“辽西蒙古族专科学生专升本”到内蒙古民族大学继续学习本科招生考试的报名、建档、体检、考试、录取等工作(4-6月份);。
(二)、就业与毕业生工作
1、根据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要求,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数据采集、统计与网络上报工作;
2、根据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要求,完成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与周报等网络上报工作(每个月或每周);
3、制订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与就业派遣方案,并做好相关学生毕业改派工作,按时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月份);
4、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①、 针对各年级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立足现在,规划和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
②、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③、加强就业政策和求职技巧的指导。指导学生填写自荐材料,掌握个人简历投送等求职技巧。引导和鼓励学生到阜新及外地人才市场观摩、参与人才招聘,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市场需求。
④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开展“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与服务,直接听取和解答“双困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的需求与疑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⑤加强职业指导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有计划地组织职业指导人员外出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素质。加强各年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积极的与学校教务部门联系和沟通把就业指导课落到实处,保证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充分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学生就业方面的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6、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就业宣传,促进我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①、编制并向用人单位发放《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届毕业生资源信息》。
②、充分利用“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和校园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③、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组织的大型人才交流会,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进校,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与工作能力。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学习兄弟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
⑤、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就业信息的采集、校对、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二是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的统计与上报、信息发布、校内招聘、协议书签订、违约处理、就业情况、派遣计划的编制、毕业派遣等工作,确保就业工作高效运转。
⑥、积极搜集用人信息并主动的与用人单位沟通和联系,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力争使2014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或接近省同类院校的平均水平。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阜新校区)招生就业处
2014年2月25日
原标题:2014年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处工作计划(2013学第二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