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
专业
金融与经贸分院
金融学
保险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税分院
财政学
税收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关系
工商管理分院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营销策划及市场推广方向)
物流管理
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会计分院
会计学
财务管理
资产评估
审计学
信息分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应用统计学
法政分院
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广告学
汉语言文学(文宣方向)
外国语分院
日语(经贸方向)
英语(含经贸、翻译方向)
商务英语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80个,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美校园”之一。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5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现有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区域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财税理论与政策等应用型学科方向。学院教师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课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人才培养。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有11个教学单位,即金融与经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学院、法政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创业学院、体育部和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0余人。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14个行业学院和研究院,建有11个实验实训中心(含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300家,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构建了凸显经管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近三年均在96%以上,居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多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教育十大年度影响力人物、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留学深造打造平台。开展学生游学、带薪实习和交换学习,攻读MBA和国际硕士等多形式的合作交流项目,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2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机制。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化办学走在全省独立学院前列。
学院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修读辅修专业。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等近2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50%以上。
当前,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正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直牯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捉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院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架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助学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1 )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奖励5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奖励20000元/人;
(2〉被学院录取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成绩列所被录取专业前2%者,每人奖励1000元;
(3)被学院录取的外省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题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高于生源省份当年录取重点分数线者,奖励10000元/人;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1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人。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办于1999年,为浙江省首批8家民办二级学院之一,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和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设有金融与经贸分院、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分院、法政分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外国语分院、创业学院、分院和体育中心等11个教学部门,开设33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2017年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所设专业全部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有三分之二的专业属于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
学院着力构建产教融合、能力先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以实践应用为主旨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现人文素质教育、科学教育、实践教育、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若干人,外聘教师百余名。学院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优秀教师2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教师5人。
以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3+1”、“3+2”或“3+1+1.5”等多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了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海外短期游学一交换学习一实习一读研”的多层次海外学习体系,为不同年级和需求的学生量身定做国际交流项目,开设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班。开展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全日制教育项目,增强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和适应力。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并于当年招生,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至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5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院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5年12月,学院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16年,学院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和浙江省高校创业学院联盟秘书单位。
2017年6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依托浙江财经大学师资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和兼职教授;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学分制培养制度,提升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44%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6%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9900 余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12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0人,占13.7%,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6人,占30.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44人,占86.7%,博士学位教师120人,占23.4%。
学院加强产教融合,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与政府、企业、行业合作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信息化研究院、达内学院、东方引路人学院等,学院教师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课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
近年来,学院教师立项各级各类纵向课题3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3项,副省级课题1项,厅级课题26项。立项横向课题6项。发表各级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11篇,二级期刊论文41篇。组织教师参加嘉兴市和海宁市社科课题的申报工作,成功入围26项,顺利结题8项。与海宁市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在共建“经济与信息化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院”“循环经济研究院”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承办浙江省经营管理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并成为副会长单位。组织各类非学历短期培训班,累计培训950人次。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构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和优势逐步显现,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强。
2016年学院获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156项,省级奖项204项;获国家级创新创业类项目10项,省新苗人才5项;获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项1项,省级奖项10项;体育类比赛获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3项;文艺类比赛获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7项。
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近三年均在97%左右,居全省独立学院乃至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连续三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上连续两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浙江省首届十佳大学生“农创客”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
为提升实践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先后建成5个实训中心,与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合作举办海宁运河壹号大创园,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100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4200 余万元。学院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94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8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71个,数字资源与校本部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各类型阅览室18间,总计阅览座位3300余座。
学校在京领新国际所发布的“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20名。
学校在创业时代网所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创业创新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23名。
(86)573-87571010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我院2021年天津本科B阶段录取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投档情况温馨提示1、拟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联系我们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7571500、0571-87571
投档情况温馨提示1、拟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初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联系我们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7571500、0571-875715572.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
我院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拟录取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所有计划均一次投满投档情况1、拟录取结果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将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同步开通。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根据《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2年我院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院代码:13294,浙江省招生代码:0119。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学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
一、考生注册和登录首次登录的考生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再登录报名系统。二、考生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并保存,上传个人证件照时要注意图片大小(限制为1M以内)。输入选考/学考成绩(选考成绩只填写选择的科目,其余科目不填)。在其他获奖栏目完成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和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填写,点击右侧“确认保存”按钮,所填获奖须在“报考申请提交-申请/佐证上传”内提交佐证材料。若无,则无需填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1〕58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第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2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
为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测试,具体通知将于近期公布。请通过书面评审并缴费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有关通知。特此公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1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浙江财经大学
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参考(元/年)英语要求经管类金融学10024750无经济学5018000无税收学5024750无市场营销8018000无工商管理9o24750无会计学5024750无电子商务9024750无文史类市场营销2018000无英语3024750无社会工作5018000无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24750无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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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关系
工商管理分院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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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营销策划及市场推广方向)
物流管理
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会计分院
会计学
财务管理
资产评估
审计学
信息分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商务
应用统计学
法政分院
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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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文宣方向)
外国语分院
日语(经贸方向)
英语(含经贸、翻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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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80个,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美校园”之一。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5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现有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区域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财税理论与政策等应用型学科方向。学院教师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课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人才培养。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有11个教学单位,即金融与经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学院、法政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创业学院、体育部和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0余人。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14个行业学院和研究院,建有11个实验实训中心(含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300家,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构建了凸显经管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近三年均在96%以上,居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多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教育十大年度影响力人物、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留学深造打造平台。开展学生游学、带薪实习和交换学习,攻读MBA和国际硕士等多形式的合作交流项目,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2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机制。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化办学走在全省独立学院前列。
学院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修读辅修专业。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等近2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50%以上。
当前,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正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直牯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捉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院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架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助学贷款高可达8000元。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1 )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奖励5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奖励20000元/人;
(2〉被学院录取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成绩列所被录取专业前2%者,每人奖励1000元;
(3)被学院录取的外省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题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高于生源省份当年录取重点分数线者,奖励10000元/人;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1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人。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收费标准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办学性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办于1999年,为浙江省首批8家民办二级学院之一,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和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院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办学规模
学院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设有金融与经贸分院、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分院、法政分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外国语分院、创业学院、分院和体育中心等11个教学部门,开设33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2017年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办学特色
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所设专业全部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有三分之二的专业属于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培养
学院着力构建产教融合、能力先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以实践应用为主旨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现人文素质教育、科学教育、实践教育、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若干人,外聘教师百余名。学院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浙江省优秀教师2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教师5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国际交流和合作
以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3+1”、“3+2”或“3+1+1.5”等多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了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海外短期游学一交换学习一实习一读研”的多层次海外学习体系,为不同年级和需求的学生量身定做国际交流项目,开设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班。开展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全日制教育项目,增强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和适应力。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历史沿革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并于当年招生,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至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5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院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5年12月,学院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16年,学院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和浙江省高校创业学院联盟秘书单位。
2017年6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依托浙江财经大学师资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教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和兼职教授;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学分制培养制度,提升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44%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6%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9900 余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12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0人,占13.7%,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6人,占30.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44人,占86.7%,博士学位教师120人,占23.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四、科研成果
学院加强产教融合,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与政府、企业、行业合作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信息化研究院、达内学院、东方引路人学院等,学院教师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课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
近年来,学院教师立项各级各类纵向课题3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3项,副省级课题1项,厅级课题26项。立项横向课题6项。发表各级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11篇,二级期刊论文41篇。组织教师参加嘉兴市和海宁市社科课题的申报工作,成功入围26项,顺利结题8项。与海宁市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在共建“经济与信息化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院”“循环经济研究院”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承办浙江省经营管理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并成为副会长单位。组织各类非学历短期培训班,累计培训950人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五、获奖情况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构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和优势逐步显现,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强。
2016年学院获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156项,省级奖项204项;获国家级创新创业类项目10项,省新苗人才5项;获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项1项,省级奖项10项;体育类比赛获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3项;文艺类比赛获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7项。
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近三年均在97%左右,居全省独立学院乃至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连续三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上连续两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浙江省首届十佳大学生“农创客”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资源
为提升实践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先后建成5个实训中心,与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合作举办海宁运河壹号大创园,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100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4200 余万元。学院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94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8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71个,数字资源与校本部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各类型阅览室18间,总计阅览座位3300余座。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荣誉
学校在京领新国际所发布的“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20名。
学校在创业时代网所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创业创新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23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联系方式
(86)573-8757101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天津本科B阶段录取分数线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我院2021年天津本科B阶段录取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投档情况温馨提示1、拟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联系我们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7571500、0571-87571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广西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投档情况温馨提示1、拟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初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联系我们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7571500、0571-875715572.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拟录取分数线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我院2021年浙江省“三位一体”拟录取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所有计划均一次投满投档情况1、拟录取结果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将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同步开通。查询地址:http://query..cn/(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2、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底寄出,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根据《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2年我院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院代码:13294,浙江省招生代码:0119。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学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指南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一、考生注册和登录首次登录的考生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再登录报名系统。二、考生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并保存,上传个人证件照时要注意图片大小(限制为1M以内)。输入选考/学考成绩(选考成绩只填写选择的科目,其余科目不填)。在其他获奖栏目完成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和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填写,点击右侧“确认保存”按钮,所填获奖须在“报考申请提交-申请/佐证上传”内提交佐证材料。若无,则无需填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1〕58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第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2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
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公告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为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测试,具体通知将于近期公布。请通过书面评审并缴费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有关通知。特此公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日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在2021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浙江财经大学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参考(元/年)英语要求经管类金融学10024750无经济学5018000无税收学5024750无市场营销8018000无工商管理9o24750无会计学5024750无电子商务9024750无文史类市场营销2018000无英语3024750无社会工作5018000无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2475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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