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自治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西藏所属高校执行此标准)。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注:同一学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案来源于: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