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
完成本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总学分156分。共基础课28学分,技术基础课20学分,专业
课72学分,能力扩展10学分,毕业设计8学分,毕业实习18学分。
(二)职业资格证书
1、学生应获得的基本证书:
(1)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2)全国普通话测试三甲或三甲以上证书。
(3)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级或 级以上证书。
2、学生至少应获得下列技能等级证书之一:
(1)广告制作员证书
(2)室内设计师证书
(3)OSTA认证
2009年潇湘职业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毕业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