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字段名类型宽度含义说明1BMH*C16报名号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2ZKZHC12准考证号 3XMC20姓名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4XXDMC12录取学校代码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5XXMCC60录取学校名称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6ZYDMC6录取专业代码各地自编,可以为空7ZYMCC60录取专业名称普通高中可以为空8XZN3,1学制 9ZSLBDMC1招生学校类别代码参见代码表10JHSXDMC1计划属性代码参见代码表11ZFN7,3总分 12LQPCDMC1录取批次代码参见代码表13LQZYXHC1录取志愿序号参见代码表14LQRQC8录取日期年4位,月2位,日2位15LQLXDMC2录取类型代码参见代码表16XXXSC20学习形式分全日制、非全日制说明: 1、各项信息内容须严格按信息标准执行,不得为空。 2、总分(第11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除免试生和往届生外,不得为0或为空。 3、录取批次代码(第12项,LQPCDM)指考生被录取的批次,录取志愿序号(第13项,LQZYXH)指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志愿序号。 录取 1、录取时间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中职学校录取可以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10月上旬。具体录取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2、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市(州)确定。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录取批次,在录取前要将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报省招办,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生源较少的中职学校可以委托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他学校代招,要求代招的学校必须出具正式的委托函给委托代招单位。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州)招生。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单独招生考生录取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审查预录取名单后,下发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继续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4、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5、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省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省户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6、中职学校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部)属和各市(州)属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各市(州)招办应提供便利,方便本地区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在各市(州)中职生录取结束后(9月30日前),为省部属中职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办理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7、“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五年一贯制”和“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志愿资格。“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按市(州)划定的“五年一贯制”和“3+2”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应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因生源原因确需降分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办提出申请后办理降分手续。省招办在10月上旬进行“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集中录取,录取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录取期间,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录取名单初审和录取数据上报,省招办负责计划管理,复核学校录取名单。8、录取信息管理考生录取信息由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中职学校的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9、录取结果查询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时间于1月上旬开始,4月底截止,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门时间,补办这些考生的报名手续。 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一级一级明确责任,对违规招生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市州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严禁为没有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办理学籍。从2015年起,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中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管理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 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原则上在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考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cn。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也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初中学籍库中直接导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市(州)要安排专门时段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春季开设中专班、大专班。工科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制造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经管类:(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1、中专:三年10400元,享受国家资助3000元,学校减免2600元(提供贫困生证明),后执行4800元/3年,即每年1600元。 2、大专(中专套读大专):12600元/3年,即每年4200元;中专套读生缴清中专学费基础上,补足大专部分学费。 报名条件 在我省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含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 志愿信息采集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和专业,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报名信息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国编初中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国编初中学籍号或国编初中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报名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补报名信息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30日。 单独招生考生录取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审查预录取名单后,下发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继续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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