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中等学校招生
我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一)报名1.报名对象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各级中招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2.报名类别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3.报名条件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各设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考资格认定办法。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4.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定于4月10日至16日,逾期不予补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对于考生跨省或跨设区市报考的具体办法,各设区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5.报名费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县(市、区)中招办在收齐各中学报名点的报名和考务费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及考务费总额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各设区市考试经费,用于命题、制卷、监考、阅卷、录取等各项支出。(二)考试1.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2.考查科目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3.体育考试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34号)要求执行。4.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5.考试组织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三)阅卷阅卷工作分设区市组织实施。师范定向类考生由设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阅卷、统分、登分。(四)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的顺序录取。1.师范定向(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0%,低等级控制线由各设区市参照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6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3)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小学教师按不低于定向培养计划总数的25%、幼儿园教师按不低于10%的比例单列男性计划(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各培养院校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课程方案,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基本功训练,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2.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1)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确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3)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或选择其他设区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各地中招部门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终录取名单,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4)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录取。对于考生跨省或跨设区市录取的具体办法,各设区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5)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号)要求执行。(6)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7)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江西省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局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3.高、中等职业院校(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和高专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普通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其招生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学校开设的专业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3)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录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设区市教育局职成部门注册录取,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4)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5)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录取手续。(6)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7)各高、中职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8)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9)各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信息须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信息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五)关于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原则上不要求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或面试,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或面试的,需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六)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2.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4.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6.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院简介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国早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中达专科、专科达本科的全日制公办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座落在南昌市红角洲大学城,紧邻新省级行政中心和南昌大学新校区。湖光山色、鸟语花香,校园占地640余亩。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和大专学生五千余人。 学院承担着全省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知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知识的培训,举办各类厅(局)长班、县级干部班、企业高层领导班,年培训2000多人次,是企业家的摇篮。多次荣获国家、江西省办学“先进单位”称号。曾被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联合授予“江西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从严治校,狠抓教学质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企业行业全面融合,同时拥有江西省电子商务与产业升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江西省县域经济软科学研究基地两大省级科研平台,集聚了一大批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优秀师资;学院经济管理类师资全省一流,形成了“应用型”和“创业型”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素质;建设了1.8万㎡的创新创业实验实训中心和江西省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为立志创业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游泳池”。 学院今年将接受教育部的评审,通过后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江西商学院”,学院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联系方式
1、招生联系部门:学院教育部 2、招生咨询热线:(0791)83956599 83956697 83956699 传真:(0791)83956599 节假日电话: 联 系 人:陈老师 程老师 张老师 3、学院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 邮政编码:330088 4、乘车路线:从南昌市老福山乘225路公交车(长班)到“经管院站”下车
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考生须在各县(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按照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8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外省籍随迁子女在申请报名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开具的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或毕业证),考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同本的户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证期间可凭公安部门开具的回执)等原件。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18年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六)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因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只招收“农村户籍”考生,为确保“农村户籍”考生身份的准确性,“农村户籍”考生资格由县(区)招考办统一审定。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信息采集:各报名点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连接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同时通过摄像头在全省统一制作的背景布前现场拍照,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在校学生采集报名信息时须由班主任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享受录取优惠政策特定群体考生的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采集、汇总、上报,考生不在报名表上填报。 (三)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 (四)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知》,2.《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兼报办法》,3.《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农村医学定向等申报条件规定》,4.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5.《刑法修正案(九)摘选》,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内容,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凡不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按照《江西省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更正管理办法》(赣考院普〔2017〕4号)文件办理。2017年12月1日之后,艺术类考生的报考专业信息不得更改;2018年3月1日之后,体育类考生的报考专业信息不得更改。 遗失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的,须抓紧办证并及时补刷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凡在2018年2月1日前未补刷的考生,报名系统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校验信息:2017年11月23日前,各报名点集中审核、校验考生信息。11月24-25日,各县(区)招考办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六)报名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规定到报名点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考办)通过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六家银行任选一家]统一上缴,如代扣账户变更,须在报名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收费标准为:单报本科180元/人,单报高职(专科)150元/人,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人,报“三校生”对口招生120元/人,体检费60元/人。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需缴纳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费:除艺术类特殊专业外,报1个专业选项180元/人、报2个专业选项360元/人。艺术类特殊专业在高考报名时不收报考费。兼报体育类考生需交纳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凡未按时缴纳报名费(不含特殊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置配备,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普通高考和三校生文化统考文具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垫板。其他文化考试考生参照此配备购置。 (七)信息确认:2017年12月21-25日,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组织安排考生现场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 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由县(区)招考办统一汇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报名收费标准
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县(市、区)中招办在收齐各中学报名点的报名和考务费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及考务费总额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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