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录取信息管理
考生录取信息由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中职学校的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上旬开始,7月10日截止,具体填报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2、志愿信息采集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和专业,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3、填报志愿组织管理各市(州)要合理安排志愿结构,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4、志愿信息管理考生志愿信息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志愿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
单独招生考生录取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审查预录取名单后,下发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继续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春季开设中专班、大专班。工科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制造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经管类:(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1、中专:三年10400元,享受国家资助3000元,学校减免2600元(提供贫困生证明),后执行4800元/3年,即每年1600元。 2、大专(中专套读大专):12600元/3年,即每年4200元;中专套读生缴清中专学费基础上,补足大专部分学费。
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部)属和各市(州)属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各市(州)招办应提供便利,方便本地区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在各市(州)中职生录取结束后(9月30日前),为省部属中职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办理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
录取
1、录取时间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中职学校录取可以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10月上旬。具体录取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2、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市(州)确定。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录取批次,在录取前要将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报省招办,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生源较少的中职学校可以委托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他学校代招,要求代招的学校必须出具正式的委托函给委托代招单位。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州)招生。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单独招生考生录取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审查预录取名单后,下发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继续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4、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5、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省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省户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6、中职学校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部)属和各市(州)属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各市(州)招办应提供便利,方便本地区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在各市(州)中职生录取结束后(9月30日前),为省部属中职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办理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7、“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五年一贯制”和“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志愿资格。“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按市(州)划定的“五年一贯制”和“3+2”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应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因生源原因确需降分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办提出申请后办理降分手续。省招办在10月上旬进行“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集中录取,录取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录取期间,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录取名单初审和录取数据上报,省招办负责计划管理,复核学校录取名单。8、录取信息管理考生录取信息由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中职学校的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9、录取结果查询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高招生改革
高职招生要体现考查专业技能、注重能力培养和就业导向引导的价值取向。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考统招、自主招生、高职统考,并探索注册入学试点。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职统考录取的主要依据将由文化成绩逐步改为技能考试成绩。 (一)高考统招 高考统招是采用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理科综合。 (二)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三)高职统考 1.2015年前,继续执行现行高职统考政策。 高职统考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职生(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招生学校主要是省教育厅确定的相关高等职业院校。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计算机基础在统考第二天的上午进行考试;每年10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绩合格者方可报专业技能考试的试验,引导高职招生向重视技能、重视动手能力、培养就业能力的方向发展。 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填报志愿,按考生语、数、英、计算机基础四科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 2.2015年起,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高职统考技能考试。 高职统考的录取主要依据由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改为以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成绩为主。(2011年,在机电类的机械加工技术专业进行技能考试试点。考试标准为初级工技术标准,考试内容这钳工、车工、洗工,考生任选一种参加考试。2012年,增加机电类和计算机类专业进行技能考试试点)。技能考试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其文化课采取文化综合纸笔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基本常识、语文、数学等相关内容的综合,由省考试考试院单独组织命题。 自2015年起(即2012年招收的中职生应届毕业时起),技能考试在试点成功基础上推开,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A为90分以上(含)、B为80分以上(含)、C为70分以上(含)、D为60分以上(含)、E为不合格。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技能考试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E等)不能录取。
报名
1、报名条件在我省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含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2、报名时间中考报名时间于1月上旬开始,4月底截止,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门时间,补办这些考生的报名手续。3、报名信息采集考生原则上在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考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cn。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也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初中学籍库中直接导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市(州)要安排专门时段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4、报名信息管理考生报名信息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国编初中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国编初中学籍号或国编初中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报名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补报名信息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30日。5、优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优录政策。要规范中考加分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优录名单并予公示。优录名单于5月10日前报省招办备案。
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原则上在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考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cn。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也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初中学籍库中直接导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市(州)要安排专门时段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报名条件
在我省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含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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