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汉语写作、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基础和较强的应用能力,掌握法学方面业务的基本方法以及教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主要课程设置:
《法理学》(BasicTheoryofLaw)
《宪法》(ConstitutionLaw)
《民法》(CivilLaw)
《刑法》(CriminalLaw)
《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EconomicLaw)
《商法》(CommercialLaw)
《合同法》(ContractLaw)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AdministrativeLawandAdministrativeProceduresLaw)
《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propertyLaw)
《经济法》(EconomicLaw)
《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PrivateLaw)
《物权法》(RealRightLaw)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军训、“两课”课外实践、专业课课内实践、计算机上机操作、实习和实训、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等部分组成,由学校和法学院统一安排。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现代民主的法治理念,掌握科学的法律思维方法,掌握律师实务、财经基础知识等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维护正义的职业素养,实践能力突出,能熟练地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方法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视野开阔、知识面宽广,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法律应用领域及相关行业从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兼顾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能够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才。
毕业生去向:
法学专业自成立以来,多名学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主要考取了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重点大学,近几年来,考研通过率达到10%,毕业生主要任职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政府机关等与法律行业相关的部门,就业率连续三年均在90%以上。
师资力量:
专任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目前有一位博士后在站。
修业年限:
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正常毕业条件或提前毕业条件者,允许毕业(如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2年延长期。
毕业生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致力于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能力;
3.具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了解基本的经济、管理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
4.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悉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
6.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从事本专业业务能力及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健全,审美观念正确,身体健康。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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