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资料。
(二)入学方式。各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和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局要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划片,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派位。要制定具体的电脑派位方案,确保无户无房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由各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收划定片区内学生。
(三)入学生源排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片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株洲市城区内(注: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等五区,下同),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属于株洲市城区且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株洲市城区外,但在株洲市城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在房产所在辖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监护人报名申请时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不在株洲市城区内,但在株洲市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实行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
渌口区和其他县市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2022年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