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对各专业(085100 建筑学专业按研究方向)学院按考生总 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 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 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 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 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拟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 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