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不含附加分)高低顺序,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计划仅针对与我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广西银行学校、广西商业学校、广西体育运动学校、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二年级考生,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022年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