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初步确定推免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审核上报。
2.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
3.对已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所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考核成绩,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当及时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在研究所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确认的将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考生的拟录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
7.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已被本所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含良好)以上成绩。
(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5)政审不合格者。
(6)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8.对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的推免生,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的通知书一同核发。
9.拟录取推荐免试生中的优秀者录取为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10.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2021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待录取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