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统考、联考相关纪律要求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校考
1.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2.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3.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十四、其他
如本方案部门条款与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0
招生办网址:http://zsb.***.cn
延边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延边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1年延边大学艺术类纪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