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突破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原始计划的40%,总分相同录取顺序为:文化成绩、综合技能成绩进行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录取时间安排
3月8日-12日 |
考生网络报名 |
3月14-15日 |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
3月20日 |
考生进行确认、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3月21日 |
考试 |
3月29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
4月6-7日 |
办理录取 |
4月9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邮寄录取通知书 |
(四)录取说明
1、被我院录取的单招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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