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单招第一批录取根据“院校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A、B类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分类分专业录取。补录时根据第一批网上公示确认情况,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分专业按专业缺额计划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业水平统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潜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补录时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二)拟录取公示确认: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分专业按专业缺额计划录取。
3月23日-3月30日,分两批公示预录取名单;
在拟录取公示确认期间,学校会与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考生也可以主动与学校联系。公示进度根据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录取备案: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日前将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4月8-9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4月10日,完成二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
我院在远程网上完成确认录取名单后,即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一并于4月10日前报省考试院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单招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
2.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机电职院行字〔2020〕30号)执行。
3.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