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2.学校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政审、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3.学校在江苏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照江苏省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4.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招生考生问答
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今年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