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
2.各学院须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原则上应当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人员构成,原则上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每个小组应选聘1-2名助理,负责复试组织管理,助理不参与评分。
4.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对于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实际困难的考生,各学院应积极协调联系相关单位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并及时上报研招办。
5.复试前,考生需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组织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