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学院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位学生了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不可同时获得。
(四)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用“年级”标准,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数不符实际等情况。
(五)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颁奖单位一般精确到校、省或国家(不能写学院);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获奖情况若无,可不填。
(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低数字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理由应以在校表现为主,不能过多描述家庭情况;不能涉及组织、学校、老师、领导、国家等。例如“恳请学校领导批准”。
(七)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推荐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必须亲手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不得使用签章。
(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申请栏”日期填写2020年9月21日,“推荐理由”栏落款时间一致为2020年9月22日,“院(系)意见栏”(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针对学生有“学业及道德表现评语+同意推荐”表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10月9日。以上落款时间均必须由领导书写,务必与签名字迹一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栏”多填写4项;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获奖情况栏”多填写4项。
(九)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各学院需要在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情况,填表的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完备,不能留有空白。
(十)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且核减该生所在学院的评定指标;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助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各学院要加强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召开学生专题会议,严禁出现学生平分国家助学金等不良现象。对于平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收回助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及《国家助学金审批表》内容要求A4纸打印,表格在资助系统内下载(下载表格前请安装省资助中心要求的三种字体,具体已上传至新医学生工作群内,请自行下载),学生需亲手签名;
(十三)10月9日报送纸质材料包含:评选方案(包含宣传动员时间地点等)、《国家奖助学金候选人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备案表》、《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案表》、《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表》、《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2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不包括审批表)至邮箱:qgzxglk@***.cn。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按年级制表上报。
2020年新乡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奖助金额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