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分初、复试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
2. 报考不分初复试的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须按各专业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3. 校考专业终成绩统一于2020 年4 月20 日后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4.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5. 所有美声、民声唱法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简、线谱均可),如考生提供的曲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考生不得使用CD 等电子设备伴奏。
6. 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集合并严格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7.面试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考试内容。
8.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专业考试(具体内容详见《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