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信息的审核以及校园网站(https://yjs.***.cn/)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的发布与公示。各学院拟公布的复试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须在公布前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公布。
(二)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各学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等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复议申请表》,并提交至复试学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情况以及和录取结果等负责,须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对复试考生的各部分成绩、语音视频回放以及录取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负责对考生提出的异议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同时要协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对复试期间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并及时应对,确保复试政策宣传解读正确有效。
如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进一步向学校进行申诉。对考生申诉的问题经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三)对于招生复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信息公开及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