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认真、准确、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4)“专家推荐书”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至报考院系。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意见并签字。
(5)“报名信息表”在考生网报成功后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在初试资格审查时进行审核。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6)报考物理系“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请在2020年3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物理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物理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5日
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笔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其他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