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招生学院(部)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 一般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90 分(不含90 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75 分(不含75 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低于12 分
(不含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不含9分)。
2. 一般考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
3. 考生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拟录取后考生提供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期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4. 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6. 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24 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部)应在复试结束24 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电话及学校纪委电话。
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部)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