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须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echenmh@***.cn。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化学与化工学院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