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第一模块(初试)成绩占60%、第二模块(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第一模块总分×60%+第二模块总分×40%其中,第一模块总分(满分100分)=英语成绩(满分30分)+业务课成绩(满分70分)第二模块总分=综合面试成绩
2020年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总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