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部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校内网络远程复试现场巡视,如有必要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各招生院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院部复试录取结果公布三日内,向招生院部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参见招生院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院部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如考生对答复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答复后三日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实名申诉,申诉材料应包含招生院部对投诉、申诉或举报的答复,申诉邮箱为:yzb@***.cn。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
0431-85099608(研招办),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
0431-85098259(纪监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纪律要求及监督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