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0年6月15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0年6月17日-19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院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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