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项目申请程序包括预申请和正式申请,预申请审查通过的项目申请人方可通过依托单位提交正式申请。
(一)预申请和审查。
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1.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专家推荐类”或“指南引导类”;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申请人还需要在附注说明栏选择项目指南相应名称。申请人按照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推荐类申请项目的预申请提交后,信息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推荐人提交推荐意见。申请人可在线查看推荐意见是否已提交,但不能查看推荐意见内容。
2.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
2.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依托单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应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纸质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和纸质申请项目清单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7.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申请项目清单、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依托单位可将上述纸质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邮寄请使用快递方式,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原创项目申请材料”;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对于项目正式申请有规定的截止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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