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1.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出题、统一阅卷、我校组织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并根据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30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2.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由省会考办提供。我校首先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30确定进入参加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