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区教育厅、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每科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三科总成绩满分300分,具体折算标准见下表;
等第A CD折算分值
(2)综合测试:满分3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独招生网上公布(网址同上);
2、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4月21日8:30-12:30综合测试
3、考试地点: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南宁市青山路7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广西自治区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