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
3、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为不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具体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5】3号)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8年9月4日
附件
附件2:中山大学2019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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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2 | -- |
地理科学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地理科学 | 莱芜博智学校 | 3年 | -- |
地理科学 | 宿州学院 | -- | -- |
地理科学 | 安庆师范学院 | -- | -- |
地理科学 | 集宁师范学院 | 四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