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
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示范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合川和九龙坡华岩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00多亩。学校建有千兆校园网、现代化教学大楼、综合大楼、实训大楼、演播室、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综合型体育场。学校创建模拟仿真与真实职业环境相结合的型、生产型实训中心,现有校内实训室24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95个,市财政支持建设的省级实训基地59个),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0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63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45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17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72人。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3200余人。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44个。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249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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