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治考察划线的条件之一。心理测试成绩可于2019年6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3)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 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浙江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手册》和《浙江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指南》。
(4)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