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复试总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排序(文理科通排),各项目合格考生人数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项目的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择优确定。
合格考生名单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入选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