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评价,并给出意见。评价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应分别给出百分制成绩)、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组进行评议和票决,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安科技大学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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